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师〔2019〕9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首批入选人才培养期第二年(2021年8月14日-2022年8月13日)年度总结工作。现将入选人才年度业绩和年度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1月25日。
联系人:人事处 0578-2271128
附件1:培养期第二年业绩汇总
附件2:个人年度报告
丽水学院人事处
2022年11月23日
地址:丽水市学院路1号电话: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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