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务费发放的公示
作者:|发布时间:2026-08-03

现对2026年3月份校内辅导员招聘劳务费发放、2026年第二季度跨校区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

公示期:202684-8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党委人才办)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人:徐仙发

联系电话:2273627

 附件:校内人员劳务发放表(2026辅导员招聘).xls
                   校内人员劳务发放表(第二季度跨校区补助).xls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党委人才办) 

202683日 

 


友情链接

地址:丽水市学院路1号电话:Email:

人事处(党委人才办)版权所有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