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党委人才办) 部门职能
作者:|发布时间:2025-02-27


宏观指导:负责学校师德师风、人事师资、人才等相关领域的战略谋划、政策制定和宏观调控,监督、指导和考核各二级学院开展相关工作等。
1.负责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教师进修访学、学历提升的管理与服务;
3.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员职级晋升及教师资格认定; 

4.负责编制管理、机构与岗位设置、岗位聘任及人事调配; 

5.负责教职工考勤、考核、评先评优、三十周年教龄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6.负责教职工福利、工资绩效及社会保险; 

7.负责全校编外人员的管理与服务; 

8.负责推进师德师风建设以及教职工违反纪律行为的协作调查处理; 

9.负责人事信息化建设管理; 

10.负责人才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11.负责规划人才发展战略; 

12.负责制定并落实重大人才政策; 

13.统筹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14.负责人才项目的选拔、推荐、培养、管理及考核; 

15.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友情链接

地址:丽水市学院路1号电话:Email:

人事处(党委人才办)版权所有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