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丽水学院劳务派遣用工招聘公告(三)和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复试,决定拟用蓝晓微为我校劳务派遣用工人员,现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学院人事处及商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望提供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
二、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24年8月7日至8月9日止,共3个工作日。
四、公示受理电话:0578-2271349、2271197
拟用劳务派遣人员基本情况表
姓名 | 性别 | 籍贯 | 出生年月 | 学历 | 毕业院校专业 | 用工岗位 | 用工部门 |
蓝晓微 | 女 | 丽水云和 | 1991年 5月 | 高中 | 浙江省云和中学 | 前厅主管 | 丽水学院商学院(丽水市农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丽水学院人事处(党委人才办)
丽水学院商学院
2024年8月6日
地址:丽水市学院路1号电话: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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