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中国青瓷学院拟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党政办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工条件
1.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9年5月以后出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踏实认真的工作态度;能承受工作压力,上进心强;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善于与人沟通,考察问题周到,有一定的协调能力,能熟练掌握办公表格的使用,计算机操作娴熟。
二、工作职责
1.协助党政办主任做好党政办各项事务。
2.协助做好学院文化建设、新闻报道和网站建设工作。
3.负责学院后勤保障工作,办公用房管理,办公用品的购置、领用和报销,办公家具及行政固定资产建档和添置报批、报废、报销等手续。
4.负责学院相关经费报销工作。
5.负责本单位综合文档的收集、登记、归档和立卷。
6.负责学院印章管理和使用工作。
7.协助处理各项临时性工作。
8.落实上级领导交付其他工作。
三、招工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0日下午5点止。
(二)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1.发送报名表、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扫描件至qcrc@lsu.edu.cn。
2.招工单位收阅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考试人员。考试人员在考试前交验以上报名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参加考试。考试人员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用工资格。
(三)考试
此次招工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专业面试测试满分为100分,择优录取。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在报名初审合格后,另行通知。
四、其他情况说明
1.录用后统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次临时用工合同签订截至2024年12月31日。
2.对用工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制,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人事管理,中国青瓷学院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3.劳务派遣人员违法违纪的由劳务派遣公司随时召回解除派遣。
4.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国青瓷学院和劳务派遣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578-2680971
丽水学院人事处(党委人才办)
中国青瓷学院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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