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人事经费使用的审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经费支出的审批程序和要求:
1.业务经办人根据学校有关制度及经费项目预算计划规定的经费使用内容范围及标准,提出经费使用申请,按规定填写有关凭证,并对有关凭证的真实性负责。
2.人事处相关工作人员签字审核,并对经费支出项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3.人事处相关负责人根据审核意见进行审批。
4.根据学校财务管理规定的权限,区分不同项目性质和额度分别由计财处及学校有关领导审批。
5.经费使用实行预算管理,按照每年经费预算计划的内容范围和额度进行审批使用。
6.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按照财务制度及审批权限进行统一审批使用。
二、经费审核、审批内容及责任分工:
1.人事处业务经费(项目代码710500)
支出内容范围:
完成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才招聘等各项业务涉及到的宣传费、会务费、专家评审费、差旅费、资料印刷费、邮资费等有关工作业务的支出。
援疆人员的服装费、一次性补贴、保险、探亲、医疗、体检等有关支出。
审核责任人:郑晓霞,叶华,房巍,朱宏彪,司伟;
审批责任人:蒋红标。
2.人事处办公经费(项目代码710501)
支出内容范围:部门开展工作的办公用品、电话费、电脑维护等有关支出。
审核责任人:房巍;
审批责任人:蒋红标。
3.人才(教师)培养经费(项目代码710503)
支出内容范围:学历提升培养费、课程科研进修经费、实践锻炼经费、国内外访学培养费、外语培训经费、管理人员培训费、人才工程配套经费等有关支出。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项目经费、国内访学专业发展项目经费、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经费、“138”、“151”人才资助专项经费等有关支出。博士毕业奖励、校长特别奖励、教师特别奖励、人才引进工作奖励、“135”人才攀登计划、省高校领军人才等有关支出。
审核责任人:叶华,朱宏彪;
审批责任人:蒋红标。
4.引进人才专项经费(项目代码710508)
支出内容范围:引进人才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柔性引进人员工资福利等有关支出。
(1)用于引进人才的个人发放部分。
审核责任人:叶华,朱宏彪;
审批责任人:蒋红标。
(2)用于引进人才的工作经费支出部分。
审核责任人:叶华,朱宏彪;
审批责任人:蒋红标。
5.六类人才补贴(项目代码710510)
支出内容范围:第六类人才补贴等有关支出。
审核责任人:叶华,朱宏彪;
审批责任人:蒋红标。
6.北大清华优秀选调生经费(项目代码710511)
支出内容范围:北大清华优秀选调生工资福利等有关支出。
审核责任人:叶华、朱宏彪;
审批责任人:蒋红标。
7.学校人员支出(项目代码720321)
支出内容范围:各类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包括在职职工探亲路费、生育费)。
审核责任人:郑晓霞(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临时人员工资及福利、生育费);
审核责任人:房巍(探亲路费);
审批责任人:蒋红标。
以上项目经费使用审批过程中,除按上述程序审批外,以下两种情况还需报学校领导审批:
第一,学校统一发放或划拨的各类人员经费,由人事处相关业务人员编制相关凭证,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学校分管领导和校长逐级审批;
第二, 大额支出经费审核、审批。10万元以上的支出,除按上述审批权限审批外,还需报学校分管领导和校长逐级审批。
三、其他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人事处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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