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丽水学院工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劳务派遣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工计划
本次招工科研助理2名,均为劳务派遣用工。
二、招工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性别不限。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方向机械设计)本科生1名;机械电子工程专业研究生1名。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科研工作,身心健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一定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三年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的;
4.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2024年12月5日17:00
(二)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1.发送报名表(见附件)、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技能证书等扫描件至gxy@lsu.edu.cn。
2.用工单位收阅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所有入围者在面试前交验以上报名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参加面试。报名人员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面试)、用工资格。
(三)考试(面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初审合格后,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
拟录用人员按照劳务派遣公司的要求进行体检及政审考察。公示后无异议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聘用,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保险,具体薪酬参照《丽水学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情况说明
1.录用后统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每位科研助理首次合同签订1年。
2.对所用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制,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人事管理,具体科研项目组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3.劳务派遣人员违法违纪的由劳务派遣公司随时召回解除派遣。
4.其他未尽事宜,由工学院和劳务派遣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艾老师 联系方式:0578-2299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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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学院人事处(党委人才办)
丽水学院工学院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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