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丽水学院拟聘用人员公示(十九)
根据《2021年丽水学院人才引进计划调整公告》的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决定聘用刘丽娟、宋佳等2位同志为丽水学院工作人员,现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从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20日止,共7个工作日。
二、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或来访等方式于2021年12月20日17:00前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学院纪检监察室或人事处反映。
三、反映问题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实名反映并望提供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
四、公示受理电话:
丽水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事业处:0578-2091237
丽水学院纪检监察室:0578-2271178
丽水学院人事处:0578-2271349
附件:刘丽娟、宋佳等2位同志的基本情况。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学院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刘丽娟、宋佳等2位同志的基本情况
姓 名 | 性别 | 籍 贯 | 出生 年月 | 学历/学位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毕业时间 | 岗 位 | 备 注 |
刘丽娟 | 女 | 吉林舒兰 | 1976-12 | 博士研究生/博士 | 复旦大学/中国近现代史 | 2009/06 | 专任教师 | |
宋佳 | 女 | 吉林吉林 | 1987-11 | 博士研究生/博士 | 黑龙江大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2021/09 | 专任教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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