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丽水学院拟聘用人员公示(十八)
作者:|发布时间:2021-11-29

  

根据《2021年丽水学院人才引进计划调整公告》的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决定聘用李莉莉同志为丽水学院工作人员,现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从2021年1129日至127日止,共7个工作日。

二、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或来访等方式于2021年12717:00前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学院纪检监察室或人事处反映。

三、反映问题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实名反映并望提供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

四、公示受理电话:

丽水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事业处:0578-2091237

丽水学院纪检监察室:0578-2271178

丽水学院人事处:0578-2271349

 

附件:李莉莉同志的基本情况。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学院

2021年1129

 

附件李莉莉同志的基本情况

姓 名

性别

籍 贯

出生

年月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

及专业

毕业时间

岗 位

备 注

李莉莉

黑龙江五常

1975-04

博士研究生/博士

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语语言文学

2013-06

专任教师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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