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工作流程
作者:|发布时间:2017-10-09

    1. 教职工达到退休时间前一个月,由人事处通知本人所在部门办公室
    2. 相关部门与即将退休教职工谈话。
    3. 人事处通知拟退休教职工提供办理退休的相关材料。交近期一寸照片6张,有获省部级奖励的附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具有30年教龄的教师附“浙江省30年教龄荣誉证书”复印件一份退休时职称证书复件印份,填写《退休(职)人员登记表》,填写《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养老待遇申领表》。

    4.拟退休教职工去学校相关部门办理财物清理,将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的《丽水学院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财物清理单》交人事处。

    5.人事处报退休登记表等材料到市人社局审批,办理退休证。

    6.人事处收到市人社局批复后,到人社局领取登记表和退休证,连同养老待遇申领表送社保中心发放退休金,并通知退休教职工到人事处领取退休证。
    7.退休教职工到学校(离)退休工作处报到。是中共党员的退休教职工到学校组织部开党组织介绍信到退休支部报到。

   8. 学校领导干部退休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管理部门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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